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纲要

  张楠楠        2021-06-23        282

第一章  

第一条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是在学校办学思想指导下,根据学校的教学质量管理与保证体系,结合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从教学质量的目标、过程、资源和监控等方面建构起来的质量保证准备、质量保证实施与质量保证检测这三位一体的体系,为学校质量保证体系的子体系。

第二条  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之本,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是在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用以保证并提高教学质量,使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及监督机制正常运行的基本构架。

第三条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目标是培养人文素养全面、专业知识丰富、职业能力坚实,并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  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坚持“齐抓共管、分级负责、教辅学工协同一致、师生员工相互促进”的原则,坚持以日常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测工作为主线,以评教、评学、评管工作为重点,做到量质并重、动静结合,以确保教学质量管理的务实针对性和切实有效性。

第二章  基本体系

第五条  组织机构。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建立10个教学质量保证小组,分别为:1.教学质量保证领导小组;2.教学质量保证工作小组;3.教学质量保证督导小组;4.教学质量保证自动化专业小组;5.教学质量保证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小组;6.教学质量保证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小组;7.教学质量保证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小组;8. 教学质量保证实践小组;9.教学质量保证教务小组;10.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工作小组。

第六条  主要内容。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由教学质量目标管理、教学资源管理、专业建设管理、教学过程管理,以及教学质量检测管理等五个部分组成。

第七条  执行标准。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周口师范学院等颁发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执行流程。执行流程是教学质量保证的基础,是由责任人、工作内容、执行标准、监控人、监控点等五个核心因素组成的一套系统化的流程。

第三章  教学质量目标管理

第九条  教学质量终极目标与分项目标。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以培养人文素养全面、专业知识丰富、职业能力坚实,并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终极目标,并由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联合制订各专业分项目标,责成各教学质量保证小组具体落实。

第十条 专业设置目标。将学科发展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合理建构专业体系,制定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工作任务,以确保各专业教学以及大学物理等公共课程教学,在质量上达到第九条所规定的终极目标与分项目标。

第十一条 目标管理。针对上述目标,确保各质量保证小组在目标管理上做到定位具体、指标明晰、表达准确、科学合理,并取得时效。

第四章  教学资源管理

第十二条  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师资的日常管理;落实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做好教学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形成合理的师生比、职称结构、学历学位结构,使得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学需要,教学管理工作积极高效。

第十三条  经费管理。制定年度教学经费预算,做好教学经费使用,使之规范合理,并落实到实处。

第十四条  实验室管理。做到实验室规划合理、管理规范、措施得力,力保各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教学所需的高利用率。

第五章  专业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  专业建设管理总体原则。在加强已设专业内涵建设的同时,以发展的眼光,适时开展新专业的谋划工作。

第十六条 课程建设管理。执行课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并实施有效管理,建构适应培养目标的课程体系,提高精品课程率。

第十七条 教材建设管理。加强教材建设管理工作,做到国家获奖优秀教材、国外引进教材与自编教材的三足鼎立。

第十八条  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制订各专业实习基地建设计划及相应措施;开展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实施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校外实践基地的共建关系,以充分发挥实习和实践基地在教学中的隐性能力与显性能力相互促进作用,满足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第十九条  教学改革与研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组织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以确保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与学习模式和学习方法的高度一致。

第二十条  学术资源开发与利用。学术资源的开发是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根本内驱力量。着力构建学术与教学的融通体系,有效运用学术成果,实施研究性教学。

第六章  教学过程管理

第二十一条  培养方案制订与修订。在制订与修订培养方案时,采取先由上而下,再由下而上的上下联动方式,力保培养方案的科学合理与切实可行。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制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积极规范地做好新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三条  培养过程。执行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实施常规教学管理工作,保证考试管理、学籍管理等教学管理有序进行。

第二十四条  常规教学管理。各教学质量保证小组具体实施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日常教学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以保证教学计划的严格执行与教学及教学管理各环节的严格把关。

第二十五条  课堂教学管理。夯实课堂教学准备这一基础工作,每学期开课前一周,由教研室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合格后,教师方开课。在课堂教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教师在保证教学秩序的井然有序和课堂气氛的严肃活泼,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并通过各课程群组任课教师的相互听课制度,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二十六条  实践教学管理。落实实践教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实施实践教学及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

第二十七条  学风建设。落实学风建设规划和行动计划,根据学校规定和要求开展学风建设工作,形成良好的学风。

第二十八条 课外体育与科技文化活动。通过课外体育与科技文化活动,特别是通过体育锻炼、专业竞赛等活动的开展,来增强学生的体质,丰富学生的生活,拓展学生的视野,并增进师生的和谐。

第二十九条  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根据学校规定和要求,结合专业特点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第三十条  教学档案管理。做好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保证教学文件的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第七章  教学质量监测管理

第三十一条 检测。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建立三大教学质量检测制度,分别为:1.以各教学质量保证小组为主、教学质量保证督导小组为辅的教学质量日常监督制度;2.以各专业教学质量保证小组为主、教学质量保证教务小组为辅的学期初教学准备状态检查、学期中教学实施质量检验与学期末教学成效检查制度;3.以教学质量保证教务小组、教学质量保证实践小组、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工作小组为核心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制度。

第三十二条 分析。教学质量保证工作小组将上述三大制度下的报告加以汇总,分别在每学期的第二周、第九周和第十七周向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提交教学质量检测分析报告,由后者做出准确分析。

第三十三条  改进。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委员会在做出上述分析后,提出整改方案上报教学质量保证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经院长审核,交由各教学质量保证小组实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与学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不相一致的,以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由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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